关于举办“安徽新华学院第五届教案、讲稿比赛”的通知

发布日期:2013-04-2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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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位老师:

为进一步规范教师授课教案、讲稿的内容和形式,及时发现、交流个性化和特色突出的教案、讲稿,教务处经研究决定举行本学期教师教案、讲稿比赛。本部门名额分配为5名,现将本部门参赛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参赛对象及条件 

(一)热爱教育事业,模范遵守职业道德,教学态度端正,教书育人,为人师表;

(二)积极承担教学任务,教学工作量较饱满,近一年无教学事故; 

(三)部门全体教师(包括专职、兼职、专聘)。

二、参赛要求 

(一)2012-2013学年度第二学期任课课程(不低于32学时),教案、讲稿内容与教学进度表一致。

(二)教师编写教案要使用学院统一印制的教案,教案内容既要反映授课内容,又要科学体现教学法的要求,并能有效展现教师的授课风格和特色。形式上具体包括:课题、课型、教学目的和要求、教学内容、教学重点和难点、教学方法、教学手段、教学活动导入、教学过程涉及的教学要点、内容、教学步骤及进度时间安排、布置作业、教学评价与反馈等。

(三)参赛讲稿的基本要求

1. 符合教学大纲要求,对教材内容的重新组织,要突出体现教材的整体理念,体现教材内容向教学内容的科学转换、教学内容向教学活动主体(教师和学生)的科学转换。

2. 在内容上应反映教师对全部教学内容的具体组织和表达,内容完整丰富,逻辑性强,详略得当,重点突出,并能体现教师个体的特点。新上课和上新课教师,讲稿应尽可能全面、翔实。 

3. 在形式上应条理清楚、层次分明、书写工整、排版科学合理。有教学内容更新空间和标示。

(四)教案、讲稿可以是手写稿,也可以是打印稿(一律用A4纸打印,打印的教案、讲稿应有明显的使用标记)。

(五)手写稿教案、讲稿书写要字迹工整、清晰,文字正确;电子课件不能代替授课教案、讲稿。

(六)曾经在本项评选中获得过二等奖及以上奖项的课程教案、讲稿不得再次参赛。

三、参赛程序及时间安排

部门将结合期中教学检查,全面检查教师教案、讲稿,并在此基础上进行初评,根据名额分配推荐参加决赛的教师名单。部门将于2013年5月17日前,将参赛教师名单报教务处,请各位老师积极报名参加,并于5月10日前将材料(教案、讲稿、教学大纲、教学进度表)交至何亚梅老师处,以便部门进行初评。 

四、竞赛表彰

理工组、经管文组均设一等奖1名,二等奖2名,三等奖3名;优秀组织奖一个,专聘教师组奖项另行安排。 

 

 

 

附件:安徽新华学院教案、讲稿编写要求与说明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公共课教学部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2013年4月27日